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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(出19:1-8)

一、恩典在前:(出19:4)上帝不是因为以色列人已经或正在遵行神的律法而得到神的赏识。这是祂纪念并主动遵守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(创12:1-3;15:1-21;17:1-16;22:16-18),而且向亚伯拉罕的子孙――以色列人施行了拯救。“耶和华对亚伯兰说:「你要的确知道,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,又服事那地的人;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。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,我要惩罚,后来他们必带著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。」”(创15:13-14)『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们都看见了,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。』以色列人之所以能够来到西奈山,是出于神的恩典――是上帝差遣摩西行十大神迹,由逾越节羔羊的血,把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分别出来,过红海走干路,在“满了三个月的那一天,就来到西乃的旷野。”是神把他们从为奴之家领出来,脱离铁炉的苦役。这正是神成全祂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的一部分(创15:13-14)。

二、立约的条款:

真理的平衡――上帝主权的拣选(主动的、基本的大前提)原则上对以色列整个民族

以色列人的义务(被动的、派生的小前提)听话守约的只是一部分人

1、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:

之一、要记念神的恩典(出19:4)――上帝已经成就的历史事实正是你们以色列人所经历和看见的。

『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们都看见了,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,带来归我。』

之二、要承担的义务(出19:5)

“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就要……”

2、甲方――上帝的承诺――“如今你们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,就要……”

之一、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,因为全地都是我的。(出19:5)(神主权的拣选与人当尽的本分)

之二、以色列将是『祭司的国度』

在新旧两约里,译作『国度』一词,在希伯来文与希腊文中,所强调的乃是统治权的事实;那就是说,『祭司的国度』一语,意思是给上帝有绝对权力的祭司。

之三、以色列人将是『为圣洁的国民』(goi)

我们应以此为应许的最高峰,而它确实如此。希伯来语的民族或国民am有两个字,希腊语的laos和got;希腊语的ethnos其意义上没大分别,只是前者一律用于以色列及新约中的教会,而后者则用于其他民族『外邦人』和异教徒。在这里有人以为是采这用法,就是goi用于以色列人,ethnos用于彼前二章九节所指的教会。以色列人和教会的蒙拣选,并非由于他们与未蒙拣选者有不同。他们是因成为『圣洁』,那就区别为上帝所用而与人不同。

三、立约的过程:

1、公义、公平的条件:

之一、“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。”(出19:6)上帝要以色列人自愿选择,祂绝不强迫任何人归顺祂!

2、摩西的忠心与顺服(出19:7)

“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,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。”

3、立约的签订(出19:8)

“百姓都同声回答说:「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要遵行。」摩西就将百姓的话回覆耶和华。”

虽然耶和华的条件尚未颁下,百姓依循宗主权条约的形式,接受了耶和华的条件(8节)。我们可以在使徒行传九章十六节得到新约的同类事件,那里对扫罗(保罗)的启示是他在接受立约的记号——洗礼之后将要受苦。这属于信心的要素,就是人要在未清楚它的含义之前便接受上帝的旨意。

正如宗主权的条约要在较大的公共仪式中确认,上帝与以色列人的约也是一样。这是应当的,因为它是人类伦理与灵性历史中的一个转折点。

四、约的执行――设立代表人(出4:15-17;19:9-25;),作为神的出口,并且监督、协调,代祷,以便履行西奈之约(出19:1-8;19:9-24:11;32:9-14,30-34;33:12-23;34:5-9;民12:1-16;14:11-25;16:20-24,44-5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