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总要说感谢的话。”(弗5:4)
一法官,听见一传道人常说凡事谢恩,就想试试他,一天,他以调查某一件事为由将他拘在牢里,只听他祷告说:“感谢主,叫我有机会安静读圣经。”
第二天,法官差人告诉他:“你与案情有牵连,不准你读圣经,连衣服等都要拿走。”晚上,他祷告说:“感谢主,你使我学习背圣经。”
第三天,法官对他说:“我人告你,说你犯了大罪,如果罪名成立,要枪毙。”晚上他祷告说:“感谢主,如果能早见你,太好了。”
一位贫穷的基督徒在饭碗上写上四句话:“有人能吃没有饭, 有人有饭不能吃,我今有饭又能吃,感谢 神的大思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