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我们信主后清醒了过来,会觉得迷信是那么荒谬,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呢?到底宗教(迷信)是怎样产生的?
其实虽然宗教(迷信)很荒谬,但它们都是有“事实”根据的,一定曾经有一件事很“灵验”,后来一传十,十传百,相信的人多了,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一种风俗,于是一种迷信就盛行起来,甚至演化为宗教的规条。
东汉有个名叫桓景的人,九月九日全家人用布囊装上茱萸绑在手臂上,登山饮菊花酒,居然避过了一场大灾。后来人人都效法起来,演变成重阳登山的习俗,因为人们都相信,这一日登高是可以避邪转运的。
有一日,有个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在一棵大树前不慎跌交,叩了一个响头,回家后居然怀孕生子了,她就到处讲自己的经历,越传越神乎其神,许多人就慕名而来向这棵大树叩头,不少人还说相当“灵”呢,后来这棵树就成了“送子神木”了。
这里私设六合彩很盛行,世人都在“研究”六合彩,现在流行一种赌法——去问街头流浪的疯子什么号码中奖,因为有一个人中了大奖的号码就是从疯子口中得来的,于是许多人都相信,疯子比正常人更容易洞察天机。
西方人很忌讳十三、星期五。因为据说出卖耶稣的犹大迟到,在最后晚餐席上是第十三人;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;说明是一个不祥的数字。而且有许多事实充分证明,例如:英国有一艘叫“星期五”的军舰,在星期五安放龙骨,星期五启航,找了一个姓星期五的人当舰长。结果这艘舰出海之后,杳如黄鹤,一去不返……还有数不胜数的事例,使人深恐这些数字。
迷信风俗、宗教经验的确有“灵验”的现象,向玛利亚祈祷,会不会灵验?天主教的人一定说很灵验的。可以说,假如没有“灵验”现象,就不可能产生迷信,更不可能产生持久的迷信,迷信的人非常相信迷信就是因为“灵验”成为他们最重要的相信支柱。即使是基督教内的迷信也是一样,据说也是相当“灵验”的,至少他们认为很“灵验”,也有不少“见证”的。他们是以“灵验”与否来衡量对与不对,“见证”是他们相信的主要根据。
所谓“灵验”——第一,是有的,是魔鬼故意这样吸引人;第二,只是一种偶然现象,但人总存一些侥幸的心理: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,希望事情是这样发生的。例如重阳登高、星期五忌讳、过年摆设一些好意头能让全年顺顺利利等,这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。就好象六合彩一样,中奖了就传得沸沸扬扬,而绝大部分没中奖的却被忽视,人虽然都知道这回事,但都带着迷信的心态希望这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。又如拜树生孩子,偶然几个“灵验”的事就被传得神乎其神,但大多不灵验的就被忽略了。笫三,只是一种个人认为,心理作用,是无从证实的。比如说,有人认为,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,使得流行歌曲衰微起来。首先,流行歌曲是不是衰微,无从证实;其次,即使流行歌曲是衰微了,但是不是因为他每日向着空中捆绑邪灵的结果,无从证实;只能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这时候心理作用起关键作用(关于捆绑邪灵,在《祈祷里的迷信》详论)。
就是这样,迷信、风俗、宗教是在一些经历、经验中产生的,是有“事实”为根据的,甚至还很灵验,于是人们通过这些事自己得出了一些结论:某些做法是有着神秘力量的。如果传开来了,可能有许多人都这么信,而且后来形成相当悠久的历史了,甚至可能还有书籍论述,所以使人们更加坚信不疑。
到底通过对人(包括圣经中的人物)的经验、经历推度出来的新观点,能不能成为真理、教义?耶稣与罪人一同吃饭,当时有人认为是同流合污,有人认为是爱的体现。有一个人买彩票中了奖,他做“见证”说,神如何祝福他云云,但有人认为是一种赌博,是贪心的罪。事件、经历,是要透过人去理解的,因此不同的人,都会产生不同的见解,所谓“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”;总之,同一件事,即使是对圣经某段史实、耶稣的经历,都会有许多种看法、许多种解释的,就会得出许多种观点,谁都可能认为自己的看法是对的。既然人对事件、经历的理解是截然不同的,甚至是相反的,就是说,通过人理解后产生的观点是人的思想产物,具有非唯一性和不确切性,没有一定的标准,因此,人的思想是不能产生真理的。说明以这种方法不但不能产生真理,反倒是产生迷信的方法。
有一个人,平时都戴着十字架项链,都很平安,但后来有一回,她洗澡时弄丢了十字架项链,那一天她就遇到了车祸,于是她到处讲“见证”,说十字架是平安符或护身符(我提倡人戴十字项链,正如国家要解放军戴军徽一样的意思,但与当护身符避邪来戴为两回事)。
有人发梦,梦见魔鬼,但圣经书突然发出光来,使魔鬼不敢近前一步。后来他又作“见证”说,圣经书是驱邪镇妖之法器,所以她的床头、手袋总放着一本圣经书,是为了驱邪镇妖之用。
有一个小教会的领袖,不知从哪里得来的一种想法,她随身带着色笔,家里的物品:如报纸、进货的商品(她家是个商店)等,凡有龙、偶像、偶像的名字等都要划上一个十字符,认为一但划上十字符,这些龙、偶像就失去了法力,还说此招很灵。后来她不但在家这样做,而在别人家、在社会上遇见龙、偶像都要偷偷划上一个十字符。而且还作为一种属灵奥秘教导会众。
基督教里这些迷信数不胜数,但这只是一些“低层次”的迷信。有一些迷信是“高层次”的,已成为了神学,在广泛地传播。
有一些基督教书籍,通篇占大部分的论据是以“见证”、“事实”、名人观点、间接经文来说明一种不见经传的教训,乍一看,很有道理,很容易为人接受。许多人信“事实”更多于信经文,重视“事实”更过于重视经文。不少人听“见证”就很精神,听神的话就很困倦;因而在一些人讲道、写书,就投其所好,通篇都是所谓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,远远多于经文,比例严重失调。许多人以为,有越多的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就越有说服力,有时这些说服力太强了,即使没有充分的圣经根据已经足以使人相信了,不知不觉就产生了迷信。许多人是以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为主要的相信依据的,经文是放在次要的位置上;今天我们有不少的领受,是从某些名人的见证上得来的,见证本来应该是见证圣经教训的真实性,但是我们看某些见证,无论怎样看,都看不到圣经的支持,反倒让人感到见证了“用怎样的方式去做就特别灵验”的意思,见证出一种新观点、新发现……有一些人争论对错的时候,是用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来争论的。到底应该是用经文来衡量对错呢?还是用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来衡量对错呢?经文重要呢,还是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重要?假如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与经文不相符,或有出入,到底应相信经文或相信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?如果没有经文(或者教义性的经文),就没有所谓的“见证”,也没有可“见证”了,经文是检验“见证”的结论合乎不合乎圣经的,所以,经文远比“事实”、“见证”重要。
另外,我们非常重视名人的的讲论,不知不觉,有时重视程度就等同圣经,代替了经文。现在我手头上有一本基督教内很被推崇、又流传很广的祈祷书《祈祷出来的能力》(以它举例是因为它很容易找到,人可察验,并非口讲无凭),我手头这个版本为72页,但从头到尾都是名人的语录,仅有一页(第64页)里有几句经文,而且是间接的经文,与“祈祷出来的能力”的结论并没有直接关系。这种迷信的产生是不易察觉的。
世人就是这样论述的,也是这样相信的,很容易走入迷津。这是世人的论述的方式、写书的方式,是讲道理的书;而我们不是讲道理,而是讲“道”。真正属灵书籍的论据是建立在扎实的、直接的、充分的、教义性的经文上的,举例、事实只是见证某句教义性的经文。世人是举若干个事例、旁引某些学说(名人)观点说明一个他总结出来的观点,我们过去作为一个世人,已经习惯接受这样的讲道理了,但现在仍然很容易使我们同样接受这样的讲道理;我们不知道,这样就不知不觉变成了迷信。正确的论证方式是:无论是列举历史、社会事件、个人经历、比喻、故事等,不是说明一个自己的观点,而是见证某一句具体的、教义性的经文。假若这些事例、经历解释出来的观点,并没有教义性的经文所证明,这观点一定是错的,如果我们相信了,就成了迷信。由于人对(包括圣经中的)史实、事件、经历的理解五花八门,怎样衡量这些观点对与错?除非有一个唯一的标准,那就是圣经中的教义性的经文。所以,人对某事的理解、观点,只是道理,没有唯一的标准去检验,都可能是错谬的。
基督教的真理不是从人的思想、经验、经历里产生的,而是从启示里来的,虽然这些真理能被人的经历所证实(见证),但这同迷信的产生在本质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。
真理产生的过程:启示——教训——经历(见证)——真理
迷信产生的过程:经历——感悟——教训(思想)——道理
佛教就是这样产生的:释迦牟尼经历了一段人生经验后,痛感人世生、老、病、死各种苦恼,后来在菩提树下“悟”出佛理来。我们不知道,同样的方式也制造着基督教里大量的迷信。今天我们有不少的领受,是从某些名人的经验(即曾经灵验过)上得来的,或是从《圣经》人物的经历(即曾经起过很大作用)中得来的。假如要分辩真理与迷信,我们不要被它是不是很有道理,是不是很灵验所迷惑,而是要从它的意思看合乎不合乎圣经的教义。所谓教义,就是大多数以陈述句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明确教训,如:“不要……”、“要……”、“神是……”、“要常常喜乐,不住的祷告”、“不可杀人”、“虚心的人有福了……”等等。如果这些领受没有明确的圣经教义(教训)支持,它只不过是一种人推度出来的观点。即使是圣经里的人物经历、历史事件都只能是见证已有的教义(教训),不能有超出这些教训之外的新道理,凡有人从圣经的事件或他自己的经历中所讲的道理超出了这些教义,那么他就在制造迷信,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宗教。
基督教里那种通宵祈祷,不是从“教义”来的,而是从耶稣的经历学来的。我们只学了他的形式,而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:被圣灵引导。耶稣所作的任何事,关键的地方就是这一点上,我们要学的,就是这一点上。在95年,我曾经是本地区最早倡导和实行通宵祈祷的人(也可以说,今天所揭露的东西都是自己曾经努力追求又身体力行过的东西),曾经多次通宵祈祷,比记载耶稣的通宵祷告多了不知多少倍,但却没有因此而稍似耶稣,反而对身体灵性产生了副作用。从使徒行传、保罗的书信,我们都没有看到其他使徒提倡过这样的祈祷——即没有具体教义。我不禁要反问,我们有什么理由通宵祈祷?有什么圣经的教训呢?倡导这种祈祷的人,在暗示有一条“真理(教训)”:通宵祈祷有超乎其它祈祷形式的神秘力量。这种想法从哪里来?《圣经》曾经有过这种教导吗?这只是一种迷信的想法。宗教的想法总是觉得“什么时候作什么神灵才喜欢、什么时候怎样做才灵(如什么时辰上香,初一、十五上庙,某日盖房挖井会大吉大利等),”这种宗教观念也让我们觉得深夜或通宵祈祷更让神重视,“付代价”的苦待己身,更令神喜悦,这样便理解错了耶稣那次通宵祷告的经历,掩盖了圣灵引导这一个事实真相了。如果通宵祈祷真的有什么神秘力量,那么这个耶稣就太“自私”了,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去通霄祈祷,有好处都不呼朋引类,不把门徒纠集在一起通宵祈祷(好象现在我们的那样),又从不向门徒分享通霄祈祷“秘笈”,太不象话了。
组织性的“通宵祈祷”最大的错误在于没有圣经教训的支持。它不同于禁食祷告,禁食祷告是有大量的圣经教训的,如:“我所拣选的禁食,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……(赛58/6)”“耶和华说:‘虽然如此,你们应当禁食、哭泣、悲哀,一心归向我。’(珥2/12)”“但日子将到,新郎要离开他们,那日他们就要禁食了(路5/35)。”“耶稣说:‘非用祷告(注:有古卷在此有"禁食"二字),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(注:或译作"不能赶他出来")。’(可9/29)”……不下几十处,都是清楚不过的教训。但“通宵祈祷”非但找不到圣经的教训,就连“通宵祈祷”这个词也不见踪影,可见,“通宵祈祷”并不是圣经的教训,只是人发明的宗教规条。
假如谁有反驳的理由,请先不要忙着反对,后面“祷告的更新”里还有详论,到时再反驳不迟。
现在流行一种很滑稽的围城祈祷、围庙祈祷,所谓“围城祈祷”,就是从约书亚攻打耶利哥城的经历中引用过来的。它的意思是,我们“围城祈祷”,就能使一个城市抵挡福音的营垒倒塌,据说它曾经在罗马尼亚很灵,既然有《圣经》的例证,也有一本什么书这样教导,因而有不少人就热衷于对每个城池围城祈祷,这又是宗教观念作怪的结果。因为凡是“属灵的迷信”都是由很漂亮的“属灵”话语组成的,正因为漂亮,所以更具迷惑性。
到底约书亚的胜利,给了我们什么教训呢?是因为围城本身有什么神秘力量吗?假若是这样,为什么打艾城,神却没有叫约书亚围城?如果围城真的有神秘的力量,为什么《圣经》后来攻打其它城市再没有重复用过?如果说围祈祷是一种“教义”的话,那么,“围城祈祷”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原来的意思。神命令约书亚围城时,是不准说话的,为什么我们围城口中不停嘴地祈祷起来?怪不得那些城围了六十天、几年还没有塌下来。如果我们真的要依样画葫芦的话,为什么我们不更彻底执行“神的话”?我们围城为什么没有抬约柜?为什么缺了拿羊角、穿祭司袍的祭司仪仗队?如果都照足去做,岂不是更加不折不扣符合圣经?效果岂不会更好?说不定七日就能拿下北京、上海了。
宗教就是想让人落入窠臼,而忽略请教圣灵、去听神的话。
攻陷耶利哥城在乎有神的话(瑞玛)临到约书亚,是神的话(瑞玛)本身有力量。这个胜利给我们的教训是,在我们的信仰和事奉上,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阻碍,哪怕好象耶利哥城一样似乎无法刻服,都不要气馁,只要我们寻求神,神必有战胜仇敌的智慧,有神话的指引,就能无坚不摧、无往而不胜!我们的理智可能还不能理解和接受神的话,但只要我们用信心去遵照神的话去做,事就必成就。这样的观点合乎《圣经》中的教义,如“我已说出,也必成就;我已谋定,也必作成。(赛46/11)”、“因为出于神的话,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。(路1/37)”、“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都……遵守,我就常与你们同在(太28/20)”等。历史不外就是见证,见证什么呢?就是见证神的话语,不可能见证人的意思——“围城祈祷有神秘的力量”。
围绕耶利哥这件事,与教导祈祷有什么关系?明白人完全可以明了这与教导祈祷根本扯不上关系。能够摧毁耶利哥是因为神的话,而不是人的祈祷;是人听了神的话去遵行,而不是神听了人的话去遵行。这个教训是有陈述句的教义印证的。
宗教就是要我们只会依样画葫芦,死搬硬套,因而使我们被耍弄而显得多么愚蠢可笑。约书亚时代,以色列人抬着约柜(神的旨意——瑞玛)打到那里便胜到那里,但后来士师时代,以色列人又想效法这一招,以为这样做会有一种神秘力量伴随,不但步兵仆倒了三万,其他被杀的甚多,连两员大将也被杀了,惨败得很,更加讽刺的是连约柜也被掳去;约沙法王曾经听了神的话(神的旨意——瑞玛),与敌人争战的时候,在军队前列了一队诗班,于是他们便得胜了。天主教时期的东征十字军,以为这种形式有神秘力量,也照搬这种样式去打仗,却打了许多大败仗。这模样的打法一直沿用到近代,我看苏联电影《夏伯阳》时,见到那些在重机枪下一排排倒下的鼓手号手,便感到他们蠢得可笑。这都是宗教的愚蠢、宗教的失败。
真正的能力在神的旨意里,而宗教(魔鬼)很想转移我们的注意力,让我们去专注于“某种形式里”,不知不觉认为“某种形式是很有能力的”。
现在我们必须澄清一个神学问题:圣经中的某些经历、经验,能否引伸出新教义来?如果能,下面我便试一下推导出一个“教义”——神要约书亚攻打耶利哥城的本意,主要是要消灭耶利哥城中的人,而非把他们收编为以色列人,正所谓是“非我族类,当诛无赦”。因此,从摧毁耶利哥城的记载里给我们一个“教训”:对于拜偶像、抵挡上帝的人应该格杀勿论!
但现在“围城祈祷”的人,目的却是要把城中的人变为“以色列人”,这岂不是与围绕耶利哥城的本意相违背?岂不是不符合圣经?你看,这个推导出来的“杀人教义”岂不好象比“围城祈祷”更接近圣经的原意吗?“哭重生”就是用圣经中尼希米的哀哭、诗篇里诗人的哀哭、以赛亚的哀哭、耶利米的哀哭、耶稣的哀哭、保罗的哀哭……许多圣经人物哭的经历推导出一条“教义”:重生的人必须有哭的表现,爱主的人应该是时时哀哭而不应该欢笑的,等等。这就是由圣经历史、人物经历推导出来的谬理,是违反了圣经“要常常喜乐,不住的祷告”的教义的。可见,从圣经的历史、人物经历推导出来而没有圣经教义印证的“教训”是会变得很荒谬的。很多异端就是这样谬解圣经的,使很多迷信的人也因此而相信,以为这种道理就是出于圣经的,可见这种解经方式是很危险的。
我们被欺骗了,因为我们以为这样从圣经历史、人物经历推导出来的理论就是圣经的根据了,以为这些道理就是真理了,而使我们忘记了释经的原则。现在全世界的教会都在围城祈祷,以为这是一种“百发百中”秘笈,这是一种宗教的想法,想“一本通书看到老”,这样就省心,这样就代替了寻求神(圣灵)的旨意,真是可笑之至。从天上来看,这样同面对重机枪下仍操步打鼓一样的愚蠢。我们如果想攻破一座城池,还是来听听神对不同的城市有什么不同的策略(瑞玛)吧。
耶稣在大使命中说:“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。”就把全地交给我们这些以色列人了。我们可能会遇到耶利哥城、艾城、底璧等不同的地区,因此我们对不同的地区,要求问神给予该地区的计划策略,就象打耶利哥城、艾城、底璧等有不同的战略战术一般。
但我们并没有这样做,而是每个城池都在围城,这是宗教蒙骗的结果。使我们只会依样画葫芦,死搬硬套。
我们不如做些实际可行的事罢,其实神已有绝妙的打破每一个城市、每一个地域的计划和策略,他希望人去听听他的智慧谋略(即异像),神会针对不同城市、不同地区要教导教会展开不同的事工。工业城市、商业城市、文化城市、科技城市、政治中心城市等都有不同的营垒,要用不同的策略去攻击。我很欣赏有一个商业城市,有个商业福音团契以餐会的形式传福音、聚会,又通过商人到各地经商,作为宣教,把福音投射出去的策略,很有果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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