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用规条、戒律限制人自己的行为,只起到伪善的作用。如果没有圣灵在人心里作成的工,人一切外表的好行为,都是没有意义的,没有功效的。所以一切的宗教,只能使人活得更虚伪。
有一个笑话:深山寺庙里有一个老和尚收养了一个孤儿,从小便传授佛门法度、诸经戒律给他。小和尚渐渐长大成人,老和尚老了,下山办事就交给小和尚。事前,老和尚拿出一幅仕女图来对小和尚说:“这是老虎,是会吃人的,千万不要走近。”小和尚就下山办事去了,但他回来后就茶饭不思,病恹恹的。老和尚就问他有什么地方不舒服,小和尚就回答:“没有什么不舒服,只是常常想起那些老虎。”
伊斯兰教似乎是所有宗教中法度戒律最严的一种,尤其是有关男女的事情。但这些平时道貌岸然的教徒,在前不久印度尼西亚所发生的暴乱中,强暴妇女达到令人发指、惨绝人寰的地步:妇女们要纷纷订造加锁铁甲内裤。这莫不是对宗教的虚伪最大的讽刺。
然而我们基督教内热心的“宗教人士”,也想加添一些规条、戒律去规范约束基督徒,例如:不能化妆、不能穿裙等,聚会或平时不能男女同坐,诸如此类。他们以为用一些人发明的规条代替圣灵,这样教会就能对付罪、就圣洁了。这样,虽然有人外表都能做到中规中矩,但这对他的内心、生命是毫无帮助的。这样的虔诚,只活出宗教味度的人来。这对教会是更有害的,只能使人学会虚伪。不少人在这些循规蹈矩的外表下,仍然隐藏着被罪捆绑的苦胆。所以耶稣曾经严厉斥责法利赛人自定人为的规矩代替真理教导人,他们定下的规条达600多条,但这有什么用?只起到“假冒为善”的作用。这样倘若能行,法利赛人应该是最成功的,效法法利赛人就行了,何需效法耶稣?耶稣说:“你 们 这 假 冒 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有 祸 了 ! 因 为 你 们 好 象 粉 饰 的 坟 墓 , 外 面 好 看 , 里 面 却 装 满 了 死 人 的 骨 头 和 一 切 的 污 秽 。 你 们 也 是 如 此 , 在 人 前 , 外 面 显 出 公 义 来 , 里 面 却 装 满 了 假 善 和 不 法 的 事 。(太23/27,28)”象粉饰好的坟墓,外面走着的人是不知道的,因而是难以发现的,是一种比一般罪人更为可怕、更为危险的人。宗教所强调的是在外面做得好看,假如我们好行为只是从律法主义,而不是从生命里发出来的,这一切都只是宗教的虚伪。
法利赛人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、衣裳的穗子做长了,目的就是想使人知道他们有多么爱神。
当然,在形式上,今天在教会内,再不会有人这么做了。但是改头换面的、性质一样的事还是比比皆是。比如:常常听到许多属灵的口吻、述语、常用词。我初信之时还以为,讲得越多、越会引用的人或教会,就必越属灵了。但久而久之,却发现并非如此。甚至我感到这些人在说的时候,也不知其所以然的。往往反而使这些话,成为空洞无物的话语,八股文式的陈词滥调,甚至流于佛教的口头禅,甚至成为假冒为善的一种表现方式。现在我宁愿用生活上实用的话语去阐述属灵的义意,也不用这些己变得空洞的属灵述语。我不是反对使用属灵的口吻,我的意思是,一开口便“感谢神”的人,并非真的就是在生活中很会过感谢的生活;常常说“神带领”的人,却并不真的知晓神是如何带领人的;推却人的时侯,嘴里却说:“祈祷神吧”。明明是神管教他到了一个可怜的境地:有上顿,没下顿,他却说“凭信心”生活。这就使属灵的用语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口头禅,失去了义意。
以我长期的观察,事实也是如此,许多满口挂着属灵口吻的人与当初法利赛人把经文做宽、衣裳的穗子做长了的本意一样,无非是有意或无意(潜意识地)想使人知道自己有多么“属灵”。我真为教会泛滥起来的属灵口吻、述语感到可怕,因为这种人会在不知不觉中,被自己欺骗,落入不自知的自义中,象法利赛人一样。假如我们的话语有虚伪的成份、或者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,那么这就是宗教了。
“(法利赛人)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,称呼他拉比(相当于现代的牧师、长老的称呼)。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,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,你们都是弟兄。(太23/7-8)”说句老实话,我们多少从心里都会喜爱这样的尊称的,你试试看,你被别人称呼惯了“牧师”、“博士”,突然只叫你的名,你就多少感到不舒服了,这就证明我们同样有法利赛人的那种虚伪——喜欢人称呼自己为拉比,这是耶稣所责备的“假冒为善”。这是最明白不过的圣经,但我们为什么还要“明目张胆”地去犯?为什么我们不认为这是罪?耶稣既然这么说,可不是说个玩笑,可遵守可不遵守的,说明这是很危险的,是很容易陷入法利赛人那种的罪。
法利赛人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的安,称呼他拉比(老师)。因为这样的头衔、尊称,已经隐含有某种资格、“属灵”份量等夸赞、虚荣的成份了。我们一旦被称为“牧师”、“长老”、“博士”,就好象在“属灵”份量上与人不同了,好象进入了某种“属灵”级别了,使人有一种错觉,久而久之,这种错觉会腐蚀人心。法利赛人和天主教的腐败,都不是从一个单一的问题形成的,而是从方方面面的因素形成的,其中包括这种喜欢尊称自己的罪(这是一个独立主题,只有通过详细分解,我们才能看到它的危险性)。其实有了这些尊称并不等于你已经很“属灵”了,并不代表你已经有很好的生命!!!
顺便插一句,假若你喜欢别人尊称你的姓名,说明你很享受别人对你的崇拜,享受名声名望带来的快慰、优越感,那么要警醒了,这同撒旦极力想享受别人的崇拜的心态是一样的。耶稣为什么认为这是罪(圣经认为“不要”的都是罪),为什么要作出责备,正是这个意思。
在教会里喜爱职衔、学位的称谓,这是从天主教的僧侣制度(如教皇、红衣主教、主教、神甫、修士等)中遗传下来的产物,使主内仍有阶级之分、尊卑之分。世人喜欢人尊称他们的名字:某某局长、某某董事长,因为人喜爱世上的虚荣。然而,在《圣经》里,所有人都是直呼其名的。摩西这么大的领袖,以色列历代的百姓,都只是指名道姓的。就连耶稣做“人子”时候,《圣经》都只是称呼他的姓名。难道我们比摩西、耶稣更大吗?《圣经》有时为了有所分别,免得混淆,会带有一些称谓,但与尊荣无关,如:耶西的儿子大卫、施洗约翰、加略人犹大、主的弟兄雅各等等。
“弟兄姊妹”实在是最平等亲切、圣洁属灵的称呼;无论是先知、教师、牧师、传福音的,或是使徒、长老、执事、门徒等,都只不过是一种职能,并不是什么头衔,不是用来作称呼的,《圣经》从来就没有以此称呼过谁。职能不外就象钳工、车工、铆工一样,我们会不会称呼谁为李钳工、王铆工呢?这不是极滑稽的事吗?
如果我们要在自己的名字上荣耀自己的话,那么我们就沾染了虚伪的宗教了。
你扪心自问,你为什么喜欢让人称呼你“牧师”、“长老”、“博士”的?我们许多时候象法利赛人喜欢了“拉比”的称呼也不知道,可见宗教真是一道迷魂汤。
|
|